为了保障患者合法权益、保证医疗安全,制定本条例。
本条例在我院适用于在我院从事诊疗活动的进修人员(包括医疗、护理、医技、自主实习学生)。
在我院进修实习期间不闹原则纠纷,严禁违章滋事,如发生人身健康等意外我院均不予负责。
根据实习计划一次交清全部实习费,实习进修期间不论任何理由一律不退款。
临床医生进修必须是经过注册的执业医师,护士进修必须获得执业注册。正式报到时,必须携带资格证书及执业证书。申请者必须填写我院进修申请表,按照表格要求逐项填写,加盖单位公章寄我院科教科。
实习学生必须提供学校临床实习申请表,加盖学校公章,本人及家长签字。
进修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执业医师法》、医院规章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并服从所在科室安排,参加科室的各项活动。
在医疗过程中,要坚守岗位,严守医责。因态度粗暴、缺乏责任心等造成医疗纠纷,取消在本院进修资格,并向原单位通报。
进修人员从事临床工作必须在本院一名上级医师(包括护理和医技)指导下进行。
进修人员严格按照本人执业范围开展诊疗活动,不允许超范围执业。
进修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医院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自觉参加业务活动和政治学习,并服从所在科室安排,参加科室的各项活动。
进修人员必须着装整洁,佩带统一的工号牌;必须做到服务热情、态度良好、语言文明、耐心解答病人疑问;在医疗过程中,要坚守岗位,严守医责。因态度粗暴、缺乏责任心等造成医疗纠纷,取消在本院进修资格,并向原单位通报。
进修人员应自觉爱护医院公共财物和医疗、教学、科研资料,严格执行医疗制度,无权借阅、收藏、拿、带医院病历、X光片、心电图等资料和标本。
进修人员必须服从科室排班,节假日可根据科室安排进行调休,但不得积休。
进修人员的病假应由医院保健医生或指定就诊医生证明,并原则上在原地休息或治疗,如病情需要离开本地休息或转院治疗者,须经科教科同意,方可离开。
有特殊情况必须请假者,先书面向进修科室和科教科提出并经同意方可离开。假期满回医院必须办理销假手续(参加自学、成人教育等考试和职称晋升考试者,医院不接受进修)。凡不经请假(或未批准)离院,或无故超假,或未按规定请假、续假的,一律终止进修,不退还进修费用。
在进修期满二周前作好个人小结,科室按进修计划作进修鉴定。不得随意延长或缩短进修期限。离院前必须归还被子、床单、钥匙、胸牌等。因故中途提前终止进修者,不发结业证书。
鞍钢集团公司总医院科教科
2023年8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