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究竟应该如何看待“保费年年上涨”(下)
www.agzyy.com.cn 2024/7/8 8:32:55 鞍钢集团总医院

距离2024年度我市城乡居民医保集中参保缴费的最终截止日期3月31日只剩下很短的时间了,还有一些人由于种种原因没有参保缴费。有些人“弃保”“断保”的主要原因就是因为“保费年年上涨,交不起了”究竟应该如何看待这一问题呢。本期“医保热点”专栏继续跟大家聊一聊与此相关的话题。其实,大家在讨论这“380元的缴费标准究竟高不高”这一话题时,更为关注的是这“380元的缴费”到底值不值?也就是说,我掏出这380元参加城乡居民医保,能享受到什么样的医保待遇?恐怕这才是参保人更关心也更为在意的事情。那么,参加城乡居民医保能享受到什么样的医保待遇?是不是像网上有些人吐槽的那样“大病不管用、小病用不上”呢?显然不是。根据国家、省、市关于城乡居民医保相关政策,城乡居民医保待遇主要包括住院待遇、普通门诊统筹和门诊慢特病待遇、大病保险待遇等。简单地说,参保人不仅在住院治疗和门诊就医时发生的合规医疗费用可以由医保基金和个人按一定比例分担,而且患有精神病、恶性肿瘤放化疗、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服用抗排异药等特殊疾病和患有高血压合并症、糖尿病合并症等慢性病的,还可以享受到更加优惠的门诊慢特病待遇;病情较轻达不到慢病标准的高血压、糖尿病患者也可以享受门诊“两病”用药保障待遇;如果患者需要使用抗肿瘤靶向药等高值药品的,还可以按规定享受高值药品保障待遇。另外,参保人身患大病、重病在享受政策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之后,对其自付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还可以由大病保险再予以“二次”补偿,并且大病保险保费统一由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支付,参保人个人不需要额外缴费。应该说,城乡居民医保的待遇保障政策充分考虑到了参保人的不同情况和实际需求,既突出了对花费较多的住院治疗的保障重点,也对花费较少的门诊费用支出给予了适当补偿;既对病情较重的特殊病患者和需要使用高值药品的大病患者进行了政策倾斜,又对高血压、糖尿病等常见病、多发病患者的基本用药给予了必要保障。特别是大病保险,对于身患重病、医疗费用支出巨大的患者及其家庭来说,更是雪中送炭,在有效缓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这个问题上发挥了重要的保障作用。俗话说,天有不测风云。谁也无法预料自己会在什么时候得上一场什么样的病,而参加城乡居民医保,无疑是给自己上了一个最可靠的“保险”,并且大病小病都管用。借用一个我们在日常生活中常用的词儿----“性价比”,从性价比来看,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绝对“物超所值”!当然,关于“保费年年上涨”----这是一个值得探讨的话题。首先,我们应该理性地看到,这几年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的提高,是基于“原来缴费标准过低”和“医疗费用水平在不断增长”这样两个基本事实的。平心而论,这个缴费标准不用跟那些动则上千并且还设置了大量“拒保”条件的商业医疗健康保险项目相比,就是与职工医保相比,也相差甚远。其次,过去几年“年年上涨”并不意味着今后还要继续“年年上涨”。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调整,是一件非常严肃和慎重的事,个人缴费标准是否同步提高,最终也要看国家、省随后下发的相关文件是如何规定的。国家医保局正在会同财政部专题研究完善城乡居民医保筹资动态调整机制,推动缴费调整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挂钩,稳定社会预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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